【TIC政策】新规!机动车检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维修业务
2022-12-08 16:30:17
coco
近日,《广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和联网实施办法》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印发。其中明确提出,检验机构要与市生态环境局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检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者参与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和联网实施办法的通知
穗环规字〔2022〕4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处室、各分局,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技术中心,各机动车检验机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4日
广州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和联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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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