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治推动政府监管转型

2018-12-03 21:08:32 coco

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演进的当下,市场监管领域的治理面临着精准化、多元化、高效化的多重挑战。如何理解新时代社会共治的深刻内涵?如何将政府监管力量与互联网等新技术融合,让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在市场秩序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正在举行的首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高峰论坛上,参会嘉宾聚焦这些问题,纷纷发表观点看法,为推进社会共治现代化探寻路径。


观点:数字化转型将促进监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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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士生导师

解读:改革开放新格局必将对市场监管提出更高要求,这将促进监管理念的转变,新体制机制、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的变革。

我认为,数字化监管的方向是借助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市场监管平台。首先,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为构建市场监管平台略奠定了基础。其次,大力发展监管型电子服务,有助于提升政府市场监管能力。

市场监管平台要突出三大功能。一是在价值层面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二是在技术层面要由三难变为三通:由互联互通难——资源共享难——业务协同难,变为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纵向贯通和横向互联;三是要按照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进行流程再造,包含业务重组、流程再造和系统整合。


观点:社会共治的关键是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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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华:中国行为法学会企业治理研究分会会长

解读:“放管服”改革实际是更进一步约束政府的权力。“放管服”改革不能以牺牲正常秩序为代价,其重要出路就是社会共治。

社会共治要保护社会主体公平竞争的主体地位。同时需要强调主体承担的对应责任。比如,最近出台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我们的立法常常倾向于强调行政机关的监管。如果强调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意义更大。国务院制定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实际上就是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很好范例。


观点:树立开放、共享、共治理念,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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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宇: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

解读: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平台型企业和市场化专业信用服务组织的合作,积极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一是建立行业协会与平台型企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大与有关行业协会、平台型企业等信用信息共享的力度,支持其充分发挥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协调、规范引导的功能,深入推进行业自律和平台自制。二是积极探索扩大信息公示范围,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关企业信息。三是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失信市场主体、社会惩戒方面的作用。四是积极培育发展社会信用评价结构,支持开展信用评级,提供客观公正的市场主体咨询信息。五是鼓励企业在坚持守法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信用承诺,主动加强自治管理、政企合作,接受社会监督。


观点:充分发挥消协作用的三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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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剑桥: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解读:消费者协会是政府主导、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当前,发挥好消协组织在社会共治中的作用,与我国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下的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理念高度契合。对当前如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我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加强立法保障。在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消法实施条例的制定中,对关于消协组织的规定予以细化,为消协发挥作用提供法制保障。

第二,加强履职保障。一是建议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要求,在机构登记、人员编制和经费支持等方面保障到位;二是各级政府要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适当赋权、分权,给消协组织发挥作用提供更大的空间。第三,加强消协自身建设。消协组织要尽快充实专业力量,创新维权方式,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水平,以更加鲜明的立场、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显著的成效,进一步争取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助推打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2.0版”。


对话:新时代、新理念、新共治

 多元共治形成社会共治“新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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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中华商标协会会长  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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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谈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局长 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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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副司长 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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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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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 陈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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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总裁助理 肖水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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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好多集团高级副总裁 祝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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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发展研究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李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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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局长 燕军:市场监管总局的成立可看作是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迈进新时期,市场监管总局将监管领域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全部囊括,可以说是全流程的监管。由此,监管领域拓宽,监管手段更加丰富多元。在此背景下,对监管理念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新经济监管具体应该管什么、怎么管,新经济自身在社会共治中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履行哪些义务,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不能只享受社会共治的成果,不承担社会共治的职责。

价监竞争局一直以来很重视社会共治的探索。比如,在打击传销领域,经过多年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在街道、社区等社会多方面参与下,“共建”“共治”在打击异地聚集式传销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副司长 桑林:在当前的广告监管中,我们发现几个特点:一是涉及导向问题案件有增长的态势,国庆节期间我们就处理了5起。二是互联网广告违法上升趋势非常明显。从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互联网广告案件数量已经超过了传统媒体,今年一直延续这一趋势。到今年第三季度全国的互联网案件已有1.3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5%,占到全国所有广告案件的半数以上。三是互联网广告中,PC端向移动端转移的趋势非常明显 。尤其是精准投放广告等新问题,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惑。四是涉及群众身体健康、财产安全的违法广告屡禁不止。

针对这些新的特点,我希望企业能够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及时学习新法新规,如《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等,切实履行好平台的主体责任,把好广告发布关。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 刘敏:第一,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如何发挥行业提升质量标准、强化市场主体落实责任义务,推动标准提升,质量提升,需要进一步思索。第二,产品质量是监管出来的。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规范市场秩序,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第三,质量是竞争出来的。需要质量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以及消费者、社会各界的监督,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实现共治,营造良好竞争环境,实现良币驱逐劣币,来促进市场产品质量的提升。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 陈文彤:今年1至10月的商标注册申请量是601万件,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件达2.1万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有些人可能一次申请四千到五千件商标,这些商标的申请没有支持企业实际经营,而是为了囤积和抢注。对此,我们从三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开通了商标网上申请服务系统,提高社会信息透明度。二是与包括商标协会、中消协等在内的机构加强合作,对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行为进行研究与打击。三是加强宣传,组织一系列关于正常注册和使用商标的社会宣传工作。

 

车好多集团高级副总裁 祝孝平:首先,企业自身要合法合规,要熟悉法律法规,不仅要与监管部门多沟通,还要加强建设内部的规章制度,让企业行为更加合理合法。在保护消费者方面,二手车交易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要依托大数据分析手段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用数字化、智能化的手段建设卖场。

 

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总裁助理 肖水贤: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可以为社会共治创造有利条件。其一,大数据能够清晰地展现社会矛盾,帮助政府更加科学地制定政策。其二,互联网能够天然地将社会共治的参与主体串联起来。其三,互联网的新技术条件可以让社会共治更加精准。

 

腾讯发展研究办公室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李丽莉:目前,食药、医疗等很多传统行业都开始拥抱数字化转变,推行内部管理的智慧化、“云”化,但信息安全也面临挑战。腾讯正在利用大数据分析和全网实时感知技术,探索社会共治的智慧化手段。

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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